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西宁市城东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民之所望、所需、所盼,坚持高质效办好“检护民生”司法救助工作。今年10月,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办理了2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以检察之力纾民困,以司法温度解民忧。
司法救助护“未”成长
2024年,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在办理一起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案件时,关注到被害未成年人小青的家庭情况极为困难。小青的父亲早年去世,母亲患有精神疾病,一家四口仅靠70岁的爷爷的低保金维持生计。面对小青一家的困境,未检检察官敏锐地捕捉到司法救助线索,并及时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
为更有利于小青健康成长,未检办案组通过综合履职,将小青的抚养权变更为小青的爷爷。检察官通过深入实地走访,全面了解小青的成长环境和家庭情况,并及时向检察长汇报。同时,积极与城东区委政法委沟通协调,最终获得2万元的救助金支持。
10月23日,控告申诉检察部检察官与城东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驱车40公里前往小青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至小青爷爷手中。此外,城东区人民检察院还与当地县人民检察院沟通联系,就小青后期的心理辅导、疾病治疗及救助金使用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救助金能够真正用于小青的成长和生活。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马某系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立案监督涉法涉诉信访人。2023年,马某因向田某供货后钱货两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因田某诈骗事实无法认定,作出撤销案件决定。马某不服,申请立案监督。经审查,城东区人民检察院维持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决定,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向其公开答复,后马某因此事多次前往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信访。
2024年7月,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带案下访,了解到为偿还债务,年近6旬且身患胃癌的马某不得以外出打工。病情的反复折磨和沉重的经济负担,使马某在精神和生活上遭遇双重困境。虽然案件办理中已充分释法说理,但马某心中的郁结并未彻底消除。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马某符合涉法涉诉信访司法救助规定。第一时间向城东区委政法委汇报案件相关情况,城东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司法救助资金。10月,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向马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切实让马某感受到司法温暖。
今后,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精神,按照城东区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加强司法救助资源,突出救助重点,进一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