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秉承“人为本、和为贵、家本位”的审判理念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守护妇女儿童平安幸福,全方位撑起“半边天”,当好“护苗人”。
2023年以来,湖南法院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5190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298份。2023年,湖南法院有4个集体、6名个人获得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
以司法温度,加强涉诉困难妇女儿童救助
“感谢法院的救助,现在两个小孩的情况好多了,让我们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干警拨通回访电话,电话那头传来被救助人小夕、小文(均为化名)的母亲唐女士真挚诚恳的感谢。
小夕、小文系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姐弟俩身负重伤。受到暴力侵害时,姐弟俩分别只有12岁和4岁。高额的医疗费,使这个家庭陷入困境。2022年12月,在收到姐弟俩的救助申请后,湖南高院赔委会及时对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解决了姐弟俩的燃眉之急。
小夕、小文的不幸遭遇牵动着湖南高院赔委会干警的心。2023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湖南高院干警专程赶赴永州祁阳,对小夕、小文进行回访慰问,并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
看到法院干警的到来,小文有些不安,眼神闪躲,不停掉眼泪。唐女士表示,受到暴力侵害后,小文受伤严重,至今仍留有阴影,眼神经严重受损,眼皮无法闭合,连睡觉都要睁着眼睛。
后续高额治疗费怎么解决?如何帮助这对可怜的孩子?湖南高院、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祁阳市人民法院三级法院联动,和当地民政、教育等部门一起召开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座谈会,协商解决了小夕、小文家庭低保、助学减免、后续医疗费用报销等实际困难。湖南高院赔委会通过与湖南省馨心公益助学促进中心的合作助学计划为姐弟俩申请到每年1000余元的助学金。
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司法救助决定书,决定给予姐弟俩司法救助,有效解决了这个家庭的实际困难。
“四级法院联动,有效推动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极大改善了姐弟俩的学习、生活环境,法官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传递了司法温度。”湖南省人大代表谢馥莉说。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湖南高院赔委会主任王莉介绍,湖南高院坚持能动履职,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新模式,力争对涉诉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从“单一”向“多元”转变,实现多元化长效帮扶。
湖南高院与省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对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中妇女儿童申请人联合开展心理抚慰工作的意见》,并成立涉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心理工作站。
湖南各地法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动当地共青团、芒果TV发起“青葵守护行动”,通过“资金救助+立体帮扶”的模式,共同关爱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和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等。浏阳市人民法院与市妇联、慈善会联合设立涉诉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基金。
2023年以来,湖南法院共办理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621件,救助742人,发放救助金1757.4万元。
以司法之名,为家庭和美撑起法治晴天
“我们夫妻俩为村里邻居做了一笔10万元的贷款担保,现在贷款人入狱,我们不仅要偿还10万元贷款,也被限制高消费,没办法出去工作,又要还债,老婆闹着要离婚。”张先生无奈地说。
2023年10月16日,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收到张先生和牙女士的离婚申请后,委派给该县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婚调中心)进行调解。
南县婚调中心主任、资深调解员岳超邀请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石艺一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认真倾听双方心声,了解纠纷发生全过程后,综合考虑双方矛盾有可能通过沟通协商调和,法官、调解员从法理、情理出发,从夫妻感情和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释法析理。
“你们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女方提离婚是因为债务压力,并不是感情问题,知道问题在哪更应该积极去解决问题。”岳超循循善诱,给双方做思想工作。
“我们应该怎么去解决限高的问题?我们不是不想还债,只是没有收入,我们也没办法。”
经过石艺的沟通和协调,银行表示如果双方当事人承诺还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解除限高。目前,银行正在向法院申请解除女方限高。
“谢谢法院!重燃了我对生活的信心。我会努力外出务工赚钱还债,好好过日子。”在法官、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张先生和牙女士高兴地手挽手走出了县民政局。
这个案例是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运用“法院+妇联+婚调中心”的“3+N”诉前调解模式的一个缩影。
为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2023年6月,南县法院在南县婚调中心挂牌设立“诉前婚调法官工作室”,办理涉诉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并派遣法官入驻南县婚调中心指导协助开展纠纷调解、心理咨询、情感疏导、劝解促和、法律咨询与援助等工作。
今年1月至4月,南县法院与南县婚调中心诉调对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200起,其中法院推送到婚调中心120起,法院参与婚调中心调解案件80起,化解纠纷130件,调解成功率达65%。“通过专业调解,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效率,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南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蔡佳伟表示。
家事审判是一门专业性强、跨学科领域的工作,为此,湖南法院选优配强家事审判队伍,选拔熟悉热爱家事审判业务、有一定社会阅历、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的法官担任家事法官,搭建专业审判团队。同时,积极引入社会专业力量,通过联动有关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的“三员”队伍,构建“家事法官+法官助理+社会辅助人员”的多层次家事审判队伍结构,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助推家事纠纷源头疏导化解。
2023年以来,湖南法院审结家事案件120852件,其中调撤73152件,调撤率达60.53%。
以司法合力,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
攥指成拳,合力致远。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特别是家事案件数量大、涉及面广,想要妥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是不够的,需要多方参与部门联动合力化解。
为加强家事审判规范化建设,湖南高院深化“治愈式”家事审判改革,发布《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与省妇联、省去哪里投注nba比赛办、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完善了家事纠纷化解部门联动机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之网不断织密。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在湖南省率先启动社会观护机制,引入涵盖基层妇联主席、律师、婚调委专职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40余名社会专业力量参与观护机制,实现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多手段化解家事纠纷合力,构建家事审判社会化格局。
为大力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突出从严惩治、综合施治,湖南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预防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有效形成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合力,促进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长沙岳麓区、天心区等人民法院与区公安局协同联动,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领“绿色通道”,构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布与执行一体化机制,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地执行。
洪江市人民法院与市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协作联合打造“芙蓉花开”维权平台,与“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12338”妇女儿童维权平台联通,形成“平台联建、机制联动、力量联合、权益联护”的工作机制。
“湖南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促进妇女儿童权益更有保障、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湖南高院副院长曾东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