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前事,惕惕后人。又至国家公祭日,当警报声穿越时空,我们缅怀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更铭记那段山河破碎、浴血抗争的岁月。在这承载着伤痛与奋进的日子里,我们一起走进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公安队伍中一家三代人守护家国的初心之路。
祖父余怀仁的青春,是在民族危亡中淬炼的赤诚。少年时的他,在地主家受尽压迫,亲眼目睹旧社会的黑暗与民众的苦难。1939年,侵华战火蔓延华夏,年仅14岁的祖父偶遇八路军120师部队,目睹战士们为保卫山河、解救万民而浴血奋战,毅然投身革命洪流。因年纪尚小,他被分配至120师警卫排,以稚嫩肩膀扛起抗日重任,在枪林弹雨中守护战友与阵地。

(余月心的祖父——余怀仁(1925-2016),汉族,陕西榆林市人,于1939年参加革命工作,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2年,祖父回乡探亲期间,部队因战事紧急转移,他未能及时归队。怀着对革命的执着信念,他辗转前往晋绥边区政府公安总局寻找大部队,却因形势需要被留在局长谭政文同志身边担任警卫员,自此与公安事业结下不解之缘。那些年,他曾在反“扫荡”战斗中为掩护首长及指挥部转移英勇负伤,曾冒死守护战略物资安全,用热血践行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抗战精神。

新中国成立后,祖父始终坚守为民初心。1949年,他在绥远省公安厅履职,1952年调任平地泉行署公安处(1957年更名为乌兰察布盟公安处),从科长到副处长,再到丰镇县县委副书记、商都县革委会副主任,最终在乌兰察布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岗位上直至1988年离休。
转入地方工作后,他投身剿匪反霸、维护社会治安的斗争,用一生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誓言。2005年、2015年,在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70周年之际,祖父先后收到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的慰问信与乌兰察布市直机关委员会颁发的纪念奖杯,这是对他烽火岁月中坚守与奉献的最高褒奖。



祖父的革命初心,也深深影响了祖母周淑珍。1953年与祖父结为伴侣后,她于1956年投身公安工作,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集宁市桥东派出所、丰镇县派出所等基层岗位上,用耐心细致的服务守护一方平安,成为祖父革命道路上最坚定的同行者。

(余月心的祖父祖母)

(余月心的父亲——余晓恒,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离退休老干部,时任乌兰察布盟公安局户政科主任科员)
“守一方水土,便要尽一己之责”,祖父常对我们念叨的这句话,在国家公祭日的特殊时刻更显厚重。在祖辈与父亲的言传身教中,我从小便懂得今日的和平安宁来之不易,是无数先烈用鲜血换来的。长大后,我追随祖辈足迹,成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的一名民警,接过了守护家国的接力棒。

铭记历史,是为了更好地前行;缅怀先烈,是为了传承精神。国家公祭日不仅是对遇难同胞的深切悼念,更是对伟大抗战精神的传承弘扬。如今,我身着藏蓝警服,深知肩上的责任不仅是守护一方平安,更是守护祖辈用生命捍卫的和平与正义。我将始终铭记祖父的教导,把对先烈的缅怀转化为工作动力,以忠诚担当履行新时代公安职责,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誓言,让祖辈的革命精神在新时代薪火相传,不负藏蓝荣光,不负先烈嘱托,不负来之不易的和平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