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北京7月21日电(王得壮) 2020年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以来,各级法院如何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晒”出成绩单。
记者梳理发现,完善权责清单、重塑权力运行、信息化智能化、惩戒问责机制等,成为改革关键词。
——以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为基础,明晰各类人员权责行使边界。全国各级法院按照要求制定完善本院审判权责清单并报上级法院备案。部分地方法院将权责清单,内嵌于日常工作考核系统,实现权责清单要素化、标准化、信息化。
——以重塑审判权力运行为关键,探索适应司法规律的权力规制模式。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优化完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推动在裁判文书中公开审判委员会决定及理由。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工作,印发《关于规范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审判业务文件编发参考性案例工作的通知》《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文件、参考性案例备案工作办法》。建立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印发《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推动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实质化运行。
——以信息化智能化应用为支撑,将科技优势转化为监督管理效能。各地法院建立健全信息化办案平台,健全“四类案件”智能识别、自动标注、全程留痕应用机制,拓展自动随机分案、繁简识别、风险预警等功能,推动实现全院、全员、全流程监督。建成贯通全国四级法院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健全月报告、随时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零报告”等情形分析研判,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
——以健全法官惩戒问责机制为后盾,推动审判监督制度生威发力。起草完成《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惩戒委员会章程》《法官惩戒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惩戒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积极筹备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推动设立省一级全面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督促指导各地惩戒制度实质运行。
——以优化法院机构职能配置为保障,健全内部制约监督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通过加强类案统筹、裁判指引、巡回区业务会议和培训等,更好发挥强化指导监督作用。加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健全域外法统一查明平台,推动相关领域法律适用统一规范。推动健全法院审级监督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不断完善与机构设置相配套的运行管理机制,促进机构设置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强化机构职能配置对审判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作用。
——以强化重点改革任务宣传解读为引导,营造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加强司法责任制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制定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撰写系列解读文章,编撰出版《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读本》,帮助各级法院准确理解适用改革政策。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改革宣传工作的方案》,系统性总结提炼人民法院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深化司法改革重要成就,为建党100周年纪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